发布用户:撒旦 | 发布时间:2022-02-04 |
文件类别:规范标准 | 文件大小:0.30MB |
资料描述:
1 总 则
1.0.1 为了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,破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
存在的新老消防技术标准适用难题,规范和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
造中的消防设计及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
全,制定本指南。
1.0.2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纳入了各地专项改造规
划或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消防设计及消防设计审查
验收工作。
1.0.3 本指南不适用于木结构居住建筑、历史建筑、临时性建筑,
以及村民自建住宅等消防改造。
1.0.4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得降低原有消防安全水平,鼓励按照
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改造,在技术和经济可行基础上,实现消
防安全性能整体提升。
1.0.5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的防火设计,当有专门的国家
标准或地方标准时,应从其规定。
1.0.6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利用对于不改变使用功能、不增加建筑
面积的,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,受条件限制确
有困难的,应不低于原建筑物建成时的消防技术标准。
1.0.7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消防设计内容可按本指南执行,其他
内容尚应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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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基本规定
2.0.1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得改变住宅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
能。确需改变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的,应报相关部门批准,并应
严格执行现行消防技术标准。
2.0.2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公共活动用房、托儿所及幼儿园
的儿童用房和老年人照料设施等场所应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
规定。
2.0.3 鼓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运用物防、技防措施,强化消
防管理来满足消防安全需要,探索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,
实现改造可行性和技术合理性的统筹协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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